为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、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创业,贵州省工商局出台新规,这部分群体兴办经济实体,登记条件尚不具备可先核发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。
贵州省工商局日前出台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”,对返乡农民工、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创业者,除国家明确限制的特殊行业和需前置审批的外,都可先核发营业执照,再在一年内完善相关手续。同时,特别支持和鼓励农民参加市场经营,服务新农村建设,对初次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农民免收注册登记费,月营业额500元以下的免收管理费;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律免收登记费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,可先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试营业三个月,同时免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费用。
此外,贵州省新规定将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行“信用分类监管”,守信的经营户和企业免于一般日常检查,连续3年守合同、重信用的企业和经营户,还可享受年度检验免予审查的待遇。